
審慎用好“處理”和“處分”的戒尺
案情簡介,2018年6月,A省保密局在保密檢查中發現,B市市委研究室副主任張某,違規在連接互聯網的非涉密計算機中存儲、處理1份標注“秘密”的文件(經核實,此件為B市市委辦公室2015年正式印發的涉密文件)。

收集涉密文件資料泄密案件啟示
案例1:閆某系某政法大學刑事偵查專業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為物證技術。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為撰寫碩士論文收集資料,閆某從學校圖書館借閱了《刑事科技導論》《XX市公安局2010—2013年刑事案件匯編》等書籍資料,部分標注“秘密”或“內部資料 嚴禁外傳”,又從其所屬的刑事司法學院資料室借閱了《2009年XX省公安機關政內保典型案例》《刑事勘驗與現場繪圖指南》等書刊,其中有1份標注“機密”。

涉密人員上崗,須系好扣子
加強保密管理、履行保密義務,歸根結底,核心在“人”。涉密人員管理是否到位、涉密人員是否履行保密義務是一個機關單位能否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因素。涉密人員管理在上崗、在崗、離職離崗幾個重要階段須做好審查、教育、出入國(境)管理、脫密期管理等重要工作。

天之驕子的墮落
2017年12月17日上午,某涉密單位副處級技術干部秦贏(化名)低首站在法庭上,神色黯然,側耳傾聽公訴人對他的指控,不時架起眼鏡辨認每一項書證、物證。然后陳述時,他懇請法官能對他從輕處罰,給他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

一“念”之間 國家秘密安危攸關
案例1:2013年12月,某省省直機關原副局長李某參加了赴境外短期培訓。期間,李某禁不住境外間諜組織代理人劉某(另案處理)美色誘惑,與其在當地賓館發生性關系時,被境外間諜組織人員當場捕獲并拍攝裸照。境外間諜組織以此要挾李某,李某無奈履行了參加間諜組織的手續。

機關單位內部信息外泄案件觀察
案例1:2018年12月,某市發改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程某,在辦公期間擅自將機關協同辦公系統中有關會議紀要的內容通過手機拍攝的方式發送到“業務通聯”微信群中,群內成員閆某、張某、楊某分別將手機照片轉發至同事、同學微信群內,短時間內在該市范圍內大幅擴散,對相關工作的正常開展造成一定干擾。

加大工作秘密保護刻不容緩
案例1:某縣政協經聯委干部柳某,為方便撰寫該縣《政協志》,在未經保密審查的情況下,將自行收集的5000余份政協系統電子文件資料(含標“機密”4份、標“秘密”6份),于2015年3月通過互聯網計算機上傳到個人百度云網盤賬戶,直至保密檢查被發現。

密件經手責任重 切勿違規受懲處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可謂“老生常談”,在不同場合、以不同視角被屢屢提及。但我們往往忽視的是,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并非個體所能獨立完成,在整個文件運轉過程中,往往存在多名經手人,一人發生疏忽,則整個安全屏障即被打破。

“變”動之間,保密工作不容絲毫懈怠
保密工作是機關單位日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保密工作力度不斷加大、工作細致程度不斷提升,效果顯著。但是,工作場所和人員崗位的變動,往往容易使保密工作百密一疏、顧此失彼,失泄密隱患增加。


